代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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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服务机构资格的取消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中国移动互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将终止合格应用合作伙伴商的资格:
1.授权开发商主动申请取消该应用服务的授权资格;
2.从事侵害中国移动互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合法权益的活动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具备相应服务资质,或者数据来源不具备权威性,或者相应的资格过期。
4.妨碍他人正常使用3G门户或在推广3G门户应用过程存在严重过错的;
5.该应用服务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引发多次客户投诉;
6.该应用服务产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7.逾期不办理年度资格授权手续的;
8.逾期未实施部署相关服务的。
已授权区域公告
北京地区(已审批) 天津地区(已审批) 石家庄 (已审批) 厦门地区(已审批)
广州地区(已审批) 上海地区(已审批) 深圳地区(已审批) 青岛地区(已审批)
济南地区(已审批) 嘉兴地区(已审批) 中山地区(已审批) 福州地区(已审批)
义乌地区(已审批) 扬州地区(审核中) 杭州地区(审核中) 成都地区(审核中)
西安地区(审核中) 郑州地区(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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